大同市云州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承擔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職責。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住房建設和住房保障、工程建設、城市建設、村鎮建設、建筑業、房地產業、城市設計、工程勘察設計、工程咨詢、標準定額、工程質量安全、城建科技、建筑節能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實施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
(二)指導保障全區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的職責。指導編制全區住房保障發展規劃和年度計劃并監督實施。擬定全區公共租賃住房發展規劃和住房租賃市場政策,指導住房租賃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全區公共租賃住房資金安排,并監督實施。
(三)指導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擬定適合區情的住房政策并組織實施。指導全區房產行業管理工作,指導做好公產房、私產房的管理。負責對房屋權屬管理、房屋面積管理、房屋租賃、房屋征收、物業管理等規章制度的監督執行。指導全區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維修基金歸集和管理。
(四)負責對全區城市設計建設管理的監督指導。指導全區開展城市設計、建筑設計,完善市政公用設施。監督執行全區勘察設計的行業發展政策、規章制度。負責全區施工圖設計審查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區建設工程消防設計的審查工作。指導全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工作。
(五)負責監督工程建設地方標準的執行。負責實施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全區工程造價管理工作的執行。指導監督全區各類工程建設標準定額的實施。
(六)指導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擬定全區房地產業的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制定全區房地產開發的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加強市場監管,完善房地產市場誠信體系,會同有關部門組織擬訂全區房地產市場監管政策并監督執行。參與城鎮土地使用權開發利用工作。構建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的房地產市場秩序。
(七)負責監督管理全區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市場及各方主體行為,指導其建筑活動。組織實施房屋和市政工程項目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監督和指導實施全區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房屋建筑內外裝飾裝修、建設監理的規章制度。指導全區建筑業建造方式和組織實施方式改革工作,推動建筑業做大做強。擬定全區工程建設、建筑業的行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改革方案、產業政策、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監督執行規范全區建筑市場各方主體行為的規章制度,完善建筑行業誠信體系,構建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的建筑市場秩序。
(八)承擔指導全區城市建設的職責。監督實施全區城市建設的政策、規章。指導全區市政公用設施項目和市政基礎設施建設。參與全區城市建設項目的審查報批工作和城市防洪工作。負責城市建設資金和城市維護費的使用、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的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園林綠化工作。
(九)承擔規范和指導全區村鎮建設的職責。指導全區推進村鎮建設,不斷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擬定全區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并指導實施,負責全區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村鎮建設技術服務和標準設計、通用設計的推廣工作,指導全區重點鎮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村鎮房屋產權產籍管理工作。
(十)承擔全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監管的職責。執行全區建筑工程質量、建筑安全生產和竣工驗收備案的政策、規章制度并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全區建筑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監督管理。
(十一)承擔推進全區建筑節能的職責。會同有關部門擬定全區建筑節能的政策、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全區重大建筑節能項目,指導全區房屋墻體材料革新。擬定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組織全區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重大科技項目攻關,指導全區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
(十二)指導全區城市建設檔案工作。負責收集、管理全區建設檔案和工程竣工檔案工作。
(十三)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它任務。
(十四)職能轉變。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承接區公安分局指導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職責。做好全區人民政府防空工作。承接區地震局承擔的建設工程抗震設防審查職能。指導全區住房制度改革,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租購并舉的住房制度,讓全體人民住有所居。指導全區落實房地產市場調控長效機制,促進房地產市場平衡健康發展。加強對全區城市設計建設管理的監督指導。指導全區開展城市設計、建筑設計,完善市政公用設施,推動城市管理走向城市治理。指導全區推進村鎮建設,不斷改善城鄉人居環境。指導全區建筑業建造方式和組織實施方式改革工作,指導全區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推動建筑業做大做強。完善行業誠信體系,構建規范有序、充滿活力的建筑和房地產市場秩序,實現住建事業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