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關于云州區永業東街(老舊街區)改造提質工程項目的房屋征收實施方案
云州政發〔2025〕4號
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
關于云州區永業東街(老舊街區)改造提質
工程項目的房屋征收實施方案
為了進一步改善城市人居環境,提高居民生活質量,構建設施完善、功能齊全、干凈整潔、生活方便的幸福宜居典范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按照我區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對云州區永業東街(老舊街區)房屋進行改造,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建設項目:云州區永業東街(老舊街區)改造提質工程
二、征收人: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
委托征收人:大同市云州區社區服務中心
三、征收范圍
東至:拆幸福里第八排5座院落、南至:南市場院內物資局北兩棟二層樓(8戶)、西至:拆發改局樓(至南墻、北墻)、北至:運輸大院17座院落(含7座臨街平房)。
四、征收時間
上述范圍內的建筑物、構筑物及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攜有效證件于2025年6月15日前到大同市云州區社區服務中心現場拆遷辦公室進行登記、核實、確認。搬遷拆除時間為2025年7月30日前。
五、基本原則
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有利于民的原則。
六、征收補償方式
(一)房屋及地上附著物征收補償方式
1.征收范圍內所有違章建筑物、構筑物一律自行拆除,不予補償。
2.被征收的房屋需提供土地證、房屋準建證、房屋所有權證或相關證明。
3.被征收人的房屋建筑面積原則上以房屋所有權證或合法使用證明記載的數據為準。建筑面積無記載或記載有誤、有異議的,以房屋評估公司實際測量結果為準。
4.有關職能部門自《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關于南市場改造項目建設房屋征收的通告》發布之日起,停止辦理一切相關手續。個人不得在征收范圍內進行建設,擅自建設的,房屋征收時不予認定,不予補償。
5.征收方式:貨幣補償及房屋安置相結合。
6.下列建(構)筑物按評估價給予貨幣補償
(1)征收房屋院內檐高低于2.2米的建筑物和構筑物。
(2)鋼結構和彩鋼用房屋。
(3)其它附屬物。
7.安置及補償:
(1)安置地點:
住宅戶:茂欣苑小區
商鋪戶:
①異地置換:茂欣苑底商、坪城花園底商、雲湖苑底商
②就近安置
(2)征收居住用正房、正窯,按1:1平米建筑面積計算面積。南房及院內檐高高于2.2米的東西廂房的居住用房,按1:0.8平米建筑面積計算面積。
(3)住宅戶每戶最高安置面積為160平米,超出的部分,按評估價給予貨幣補償。
(4)被征拆人房屋折合后面積大于90平米的,首選90平米以上安置房一套。
①被征收人選擇安置房后的剩余面積,按每平米2800元給予補償。(160平米以內)
②被征收人正房與偏房折合后面積不足90平米的,可選擇安置房或貨幣補償。選擇貨幣補償方式的,每平米按2800元給予補償。
③被征收人需要增加面積的:10平米以內,按每平米2800元結算;11-20平米,按每平米3200元結算;21平米以上,按每平米4000元結算。
(5)被征收的經營性住宅用房(不含臨時建設的彩鋼房、簡易房),面積在160平米以內(含160平米),按實際面積的50%折合,另外給予每平米800元的貨幣補償,超過160平方米的面積按評估價補償,其它安置政策不變。
(6)被征收的商鋪,異地安置的,鋪面置換面積及所安置的現商鋪與原商鋪的價值差額,由評估公司按地塊的市場鋪面價格進行評估結算;就近安置的,按原征收鋪面的建筑面積1:1進行置換,置換后產生的差額面積,按現鋪面的市場價格進行評估結算。
(7)安置房標準為:房屋內的墻體完成抹灰、廚房及衛生間墻體完成底層抹灰、地面完成混凝土墊層、窗戶及玻璃齊全、安裝入戶門、供暖設施齊備、供電和上下水接通、燈具為白熾燈、電梯、樓梯設施完好。
8.被征收人辦理完征收相關手續后,15日內自行拆除征收房屋,所發生的問題責任自負,材料歸己。被征收人不愿自己拆除的,由委托征收人組織拆除,材料歸委托征收人。
9.征收住宅房屋搬遷補助標準為:搬遷補助費每戶600元。(搬出、回遷)
10.被征收人自行選擇過渡用房,過渡期每月補助費為300元,依據《國有土地房屋征收補償條例》過渡費從被征收人簽訂協議并騰空房屋之日起計算,至安置房交付之日止。
11.被征收房屋出租的,由被征收人與承租人解除租賃關系。
12.征收房屋時,由委托征收人收回被征收房屋的土地證、規劃證和房屋產權證,并到區房管中心、不動產登記中心核定該房屋有無它項權益登記,核實無誤后,方可進行安置補償。
13.房屋安置:安置戶的選房順序以簽訂拆遷協議的時間點為先后排序依據,順序號靠前優先選房。并設立拆遷先后獎,前1--10名的獎勵3000元,11--20名的獎勵2000元。
七、其它
1.被征收房屋所有權不明確的,由自然資源局、住房和城鄉建設管理局、房管中心、鄉鎮、社區等有關部門共同進行認定,認定結果作為評估依據。
2.區屬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大中型企業的有證建筑不予補償,其它有證建筑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合理補償。
3.被征收范圍內國有劃撥土地無償收回;已出讓土地尚未開發的,按國家有關規定依法收回。
4.土地管理部門下達過違法建筑認定書且未做處理的,認定的違法面積不予補償。
八、自本《方案》發布之日起,被征收建筑物存在租賃關系的,由租賃雙方自行解除租賃關系;設定抵押權的,由產權人自行解除抵押;有關權利人持相關資料在方案公布時間內到征收現場辦公室登記,存在糾紛的,由當事人雙方自行解決。征收人不承擔建筑物的租賃、抵押及權利糾紛所產生的任何經濟和法律責任。
九、為確保征收工作如期完成,被征收人要積極配合,按期搬遷。對逾期未遷出者,經主管部門批準后將按相關規定處理。在征收過程中,對無理取鬧、阻撓、干擾征收人員正常工作的,將移交有關部門,依據相關法律規定懲處。
十、在征收工作中,請被征收人提高警惕,確保安全,防止煤氣、水、電等事故發生。應加強安全防范,切勿將個人身份證等重要資料交給他人或由他人代為辦理,以免上當受騙,造成不必要的損失。
十一、在法定期限內可對本《方案》申請行政復議或提起行政訴訟。
十二、本方案解釋權歸云州區人民政府。
大同市云州區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0日
(此件公開發布)
掃一掃在手機上查看當前頁面

三晉通APP
今日云州微博
晉公網安備 14022702000006號